『鬼燈籠』
香港70年代、在中秋佳節日子發生的詭奇事件,至今仍是一個謎
從前聽過一個傳説,指某地方有個傳統習俗,就是每年中秋節、人月兩團圓的喜慶日子,都要在死去親人的墳頭上吊掛花燈或插上燈籠,大家通過這種方式傳達對親人的思念,而且很多人相信親人們的靈魂會在黑夜來臨時出現並取下屬於自己的花燈和燈籠,他們也會像活人一樣共度節日
傳説未知 誰料直到黃昏後,日落西山時,兩家人仍未見小童蹤影,沒有按吩咐返家吃飯,他們從來都不會這樣,所以家人開始有點擔心。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兩家人開始找其他村民查問兩人的下落;有村民安慰他們說可能因中秋節關係,兩小孩在山頭只顧看月亮,一時忘形未按時下山而已。
可是一個小時又一個小時過去了,依然不見兩人歸來,南坑村村民此時也認為小童可能出事了,或許在入夜後迷了路,又或是遇上意外等等。最後大家決定到山頭野嶺尋找他們,沿著女孩平日喜歡流連的路徑登山。。。。。。
原本一個高興的中秋節晚上,頓然成了凶兆之夜。沒有出去找尋的村民,在等待消息之餘也開始各自猜測,他們奇怪,若是發生了意外或迷路,為何不曾聽到小童的呼救聲?她們帶去的唐狗仔既沒有吠也沒有跑回村。在當年平靜的南坑村山頭,只要稍稍大聲呼叫,是很容易便會聽到迴音,而且村民到處呼喊二人名字,沒可能一點回應也沒有的。直至半夜,眾人心感不妙,決定報警。警方迅速派人聯同消防拯救員前去搜索,但是,整夜也沒發現兩小童和小狗的蹤影!
到了第二天,村民和警察及消防拯救員努力不懈繼續搜索下,終於在接近下午時候,有人發現了兩人帶著的燈籠; 最離奇古怪的地方,就是兩個燈籠連竹枝插在一個大型的墳頭上,而燈籠仍然有曾經燒燃的蠟燭痕跡!
這到底什麼意思呢?兩個小朋友帶著一隻狗上了南坑村後山,人狗不見影,只留下帶去的燈籠默默地插在墳頭上。當然,這個帶點詭異的發現,卻又帶來一絲希望,因為起碼知道兩人曾到過這墳頭一帶,搜索範圍便能收窄。於是各方人士集中在那一帶山頭再找,本來以為好消息,但日子一天一天過去,一個月也過去了,仍不見任何她們遺留下的蛛絲馬跡!
小童家人開始悲觀地猜想找到她們機會不大,同時個多月中,南坑村內外也開始傳出鬧鬼的流言。因為消失的兩童所帶的燈籠是插在大墳頭上的,故此人們就聯想到這事件和鬼魂有關:
1. 兩童所帶的紙燈籠是淺米色的,就像喪禮中的白燈籠般,他們持着上山後遇上遊魂野鬼,被引領到陰間去了。
2. 由於這一帶山頭許多原居民的舊式墳墓散佈,有些長年累月沒有後人去拜祭,充滿怨氣,有些墳頭鬼見兩小童可愛,於是控制了她們手持的燈籠,跟著引她們到某些墳墓,最終這些鬼魂取走二人性命。
3. 兩名頑皮的小童,走到那墳頭上玩,插上燈籠後,忽然遇到一些非常可怕的東西,於是拔足狂奔,最終於山頭之中迷路。
無論什麼的說法,村民及傳媒都統稱這為「鬼燈籠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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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後續:
在兩童消失近兩個月後,即1971年12月4日晚上八時,警方接到另一條村'九龍坑村'一個農夫報案,說在村後白雲山上發現一具腐爛的屍體,可能是失蹤小童其中一個。
警方立即趕去,果然見到一具己腐爛的小童屍體,屍體穿著的是藍色格子衫裙,屍身旁有一雙拖鞋,由於屍體嚴重腐爛,女童家人只可以靠衣服去確認。結果女童家人表示,只能認出女兒有同一款拖鞋,而身上的衫裙則並非女兒所有,那麼到底這個屍體是不是失蹤的女童阿潔呢?如果是,那個阿俊和小狗的屍體去了哪呢?一對小童為何原因將能夠照明的燈籠插在南坑村山頭的墳頭,然後走到村的北面九龍坑村去,當中得需花上五個小時脚程。
原本快要被人遺忘的「鬼燈籠事件」,好快又在城中流傳,指那個小女童是被山頭墳鬼的'男子'看中,所以殺死她變做自己的鬼新娘。後來,更有厲害的說法,有人言之鑿鑿地指出,兩個小孩穿過的衣服被人發現,兩個小朋友是被附近的村民擄走的,因為那時附近剛好正在興建一個大型儲水庫,人們說要捉一對童男童女做人祭、『打生樁』!
後來這件謎案漸漸被人遺忘,沒有人再去追蹤報導兩人是否找回和警方化驗結果如何。离奇事件己經超越了半個世紀,不知當年的兩位小朋友現今何在呢?
泰國曼谷 的秘製『酸辣鳳爪』 都市傳説
本來淡淡無奇的酸辣雞腳,傳言在材料中混入了巫師的符水,譲人吃得迷迷痴痴,像染上毒癮般每天要吃過才能舒服。。。。。。
若干年前,在泰國曼谷還是跳蚤市場的Mah Boon Krong 購物中心附近,有一檔酸辣鳳爪,舖面小小,卻日夜都擠滿食客,是當地相當出名的路邊小吃。 檔主亞布,不大愛說話,整天只見他密密手、微微笑地樓面廚房兩邊走,忙得團團轉。客人想要添食,須得趁亞布樓面亮相時,快手拍拍他的膊頭,對他直豎拇指。亞布一笑,待他再次踏出廚房時,必定為這名客人多添一小碟。青檸檬、香葱、蒜頭、指天椒等拌碟材料,不多不少,恭謹奉上。
亞布的酸辣鳳爪店原本位於Mah Boon Krong內,由於跳蚤市場上蓋用黑麻布密封,空氣不甚流通,而亞布製作酸辣鳳爪時,發出陣陣異味,甚至惡臭,聞者欲嘔。於是市場內的檔主集體杯葛他,逼得亞布要搬離跳蚤市場。
亞布離開Mah Boon Krong一年, 傳聞巧遇一位高人指點,之後製作酸辣鳳爪時,不但沒有發出異味,反而比之前爽口、清甜。
亞布東山再起,先於Mah Boon Krong附近設下檯凳,預先在家將鳳爪醃製好,大清早時才一籮蘿的摃返市場。趁陽光未出,把鳳爪統統倒在自己特別製造的巨型冰箱,以作急凍。
不消三個月,亞布美味可口的酸辣鳳爪己是街知巷聞,很快便由1檯6膠凳,發展成4檯8凳; 很多時爆滿了,冒名前來的食客也照樣站著吃。後來,亞布索性搭起一個小規模的店面,連廚房也一併搬來。從此以後,為了吃亞布那隻酸辣鳳爪的人,不管日曬風吹雨淋,不管要在檔子外苦候半小時、一小時也好,都照樣乖乖的排隊等吃!
亞布鳳爪之妙,惹來不少大館子的廚師前來試味,聽說有不少人曾偷偷混進亞布廚房,希望偷得秘製方法。一些偷看過亞布廚房的人,都說他的廚房很是古怪,跟Mah Boon Krong一樣,用黑色粗厚麻布密封全室;而且由廚房通往樓面的通道,一共有兩塊大布簾,整幅從頂到地面覆蓋着。人家問亞布何需如此故作神秘? 亞布先是微笑擰頭,然後施施然以遮擋太陽為理由,作為解釋。
人怕出名豬怕肥,樹大招風,生意火紅自然有人眼紅。亞布生意越好,對他不利的謠言越多,有說從來不見亞布買雞,又那裏弄來一籮籮雞爪? 有說亞布失蹤期間,獲得一名巫師指點,在材料中混入符水,讓人吃得迷迷痴痴,整天心癢癢像染上毒癮般要「翻啅」才能舒服。有的講法更駭人,指亞布自製的醬料內放入冰鮮的人血,以帶出雞爪的鮮味。。。。。。
儘管坊間對於亞布獨門秘製的方法眾說紛紜,但店鋪依舊客似雲來,甚至吸引到清邁大塔寺一名高僧到訪!
話說高僧來至亞布的小檔前,停步凝神望着小檔上空良久,然後搖住頭,口中輕唸佛號,大步離去。
第二天,高僧又來到亞布的小檔面前,佇立了一會,然後小心奕奕地伏在地上細聽由地底下傳來的吶喊聲音。
只見高僧眉宇緊鎖,輕輕搖頭歎了一口長氣,口中唸著佛號,走到小檔馬路對面的一棵大樹底下打坐,誦起經文來,這一坐便坐上了好幾天!
不久,亞布的小檔內便開始鬧鬼,很多食客都異口同聲說看見一個個寃魂,面容扭曲,表情十分痛苦地附在牆上呼叫。最巧合的,是每個自稱看見冤魂的人,都說冤魂是無手的。寃魂斷手的影像,不禁使人聯想起口中所嚼的,並不是什麼秘製雞爪,而是。。。。。。
最後,小檔還是關了門,亞布像人間蒸發不知所蹤!
臺灣靈異案件
「陰風起、鐮刀飛!」
台北市紅牌舞女慘遭肢解、屍塊散棄於北宜公路、頭顱迄今仍未能尋回、警局內現「無頭女鬼」哭泣
1997年(民國86年)4月下旬某大清早,一名女子神色慌張地走進了台北市大安警分局報案,揭開一宗手法殘忍、令人寒慄又充滿靈異的分屍奇案。。。。。。。
1997年4月7日下午,台北市米高梅舞廳的頭牌小姐邱敏春收到2年前認識的男人客楊金和的電話,表示要買時段約她出外遊玩,大家談好去坪林大溪地露營區後,楊金和便開車接邱女。兩人晚餐後抵達露營區的小木屋,一進小木屋楊金和立即露出真面目,向邱女強行索錢。邱女脅於他是有前科的混混,不敢反抗,帶楊開車到銀行提取10萬現金;但楊不滿金額,再將她押回小木屋,強逼她交出所有提款卡跟密碼,但邱女不肯,還打了楊幾巴掌,楊暴怒下雙手勒死邱女!
楊金和取去邱女的提款卡、印章及十多萬的支票。為了湮滅證據,將邱女屍體搬到溪邊,先脫光其衣服,然後用菜刀將屍体肢解分成三大袋,並割下頭顱。返回市區時,沿著北宜公路把屍塊分批拋棄,最重要的頭顱則丟到垃圾車載走。
居於彰化的被害人家屬,兩個星期聯絡不上邱女,決定報警。家屬向辦案人員表示己經過世的奶奶託夢,要他們去找車牌有‘79’號碼的白色車。 警方初時半信半疑,但調查時真的發現有台可疑白色車,車牌竟有和奶奶託夢的數字‘1079’,後來警方到舞廳查問,發現楊金和是車主。
楊金和面對偵訉時不願露口風,只説他跟邱女很久己沒聯絡,根本不知道她的下落。鑑證人員在車內找不到任何證據,卻在採集照片的膠捲上發現有個詭異女子頭像。警員立刻找來邱女姐姐來看,一望之下不由失聲驚呼是妹妹。警員決定加強蒐證,最後在後車廂的備胎下面,發現邱女的存摺。
楊金和終於承認,他當時因為剛出獄,又賭博輸了很多錢,想起以前在追求邱敏春時花了很多錢,而且知道邱女是紅牌小姐,賺錢很多又懂存錢,才決心要向她索錢。
當楊金和招認一切後,膠捲上的詭異女子頭像忽然也消失不見了!
隨後警方押著楊金和到北宜公路往坪林31公里處棄屍現埸,發動員警和葬儀社人員多名找遍每處竹林、草叢等仍無發現邱女的屍体;小隊長李太良覺得這樣找下去也不是辦法,於是吩咐死者的姐姐帶來香燭、紙錢,在現場開始焚香拜祭,懇請死者協助幇忙找尋她的屍首。。。。。。
當香火點燃膜拜不多久,説時遲那時快,靈異的事情再次開始發生:中午時侯原本陽光灼灼的天空驟然變得十分灰黯,四圍同時捲起一陣陣陰風,北宜公路現埸頓時有若鬼哭神號,令在埸的人禁不住打哆嗦。只見小隊長雙目陡然瞪大,露出一股凶惡的眼神盯住嫌犯楊金和,楊金和登時被嚇得雙腳一軟,噗通一聲跪在地上,全身不停顫抖,更似不由自主地將頭不停往地上猛磕,鮮血不斷噴出!
也就在此時,在附近協助找尋的一名葬儀社「土公仔」手中正在砍草的鐮刀突然脫手甩了出去,直飛到3公尺外的山溝處,眾人循著鎌刀落地的方向,竟然發現了裝邱女的其中一個屍塊袋,袋內散發出腐臭的氣味!
土公仔十分奇怪,這處剛才明明找了二、三次,怎會什麽都沒看到?
很快,其餘兩個裝屍塊的袋在相隔一段距离的山頭先後發現,但可惜頭顱始終沒法尋回了!
這宗令人髪指的殺人分屍案件算是破了,兇手亦被送進監牢待刑,不過,提到這起分屍案,仍讓查破此案的大安分局資深刑警們不寒而慄,他們不是因為兇手的凶殘手段害怕,或是偵破過程中的靈異巧合,而是破案後,這輛用來戴運屍塊的白色轎車被列為重要證物,停放在警局地下停車場,每到夜裹,轎車就會發出類似女性的哭泣聲,隱約還會發現一團沒有頭的白色人影在車內。消息傳開後,警局很多晚上值勤的人都不敢將車停在地下車埸。有個退了休的刑警説,有次他深夜下班走到停車準俻取車,卻發覺剛保養過的車子無法開動,當下他突然聽到那輛命案「凶車」傳出女人哭泣聲,原先他以為自己聽錯,可是停車埸只有他一人,他心想「不會吧!可能是貓咪叫聲」,於是再仔細聽,「沒錯!是真的有女性哭泣聲。」當這位刑警抬頭,竟然從後照鏡發現那輛白色車子內有團無頭的人形白影,嚇得他猛唸「南無阿彌陀佛」,車子才順利發動離開停車埸。
事件令警局內的人認為,可能冥冥中死者頭顱一直沒有尋回,才會出現在警局的凶車內訴冤;但是員警查訪過環保局的作業車輛,還是沒有發現頭顱,估計己被載到焚化爐火化了!「無頭女鬼哭冤」擾亂了一段日子,最後警局私下請了法師到地下車場,向這輛「凶車」內的邱敏春怨魂作了一埸超度法事,從此之後哭聲不再,怪事才告平息下來。因為案子纏訟,這輌運屍車就一直停在大安警分局地下車埸整整三年,直至1999年楊金和被槍決伏法後,亦同時報廢處理了!
《照水碗》神秘的民間查事問卜法術
相信不少人都曾經去算過命,算命的名目繁多,麻衣神相、鐵板神數、馬前課、子平等,不管是認認真真地登堂入室去找‘大師’、還是在路邊擺小攤的算命先生隨便玩玩,都代表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響往!
其實,了解這個行業都知道,真正意義上的算命叫做‘’數術‘’,是一個有理論基礎的東西,它不可能做到完全預測人的命運,因為人可能會做出許多的選擇去改變命運,發揮自己的力量;但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指導人們如何去生活,這就是先賢發明它的意義。
數術本身更似數學,完全學習一門數術,至少要花三五年時間,它是可以脫離宗教單獨存在的,故此很多算命先生並沒有宗教信仰,只是把它當做一種職業,掙錢餬口,假若它完全不能指導人的生活,這個職業也早就很快消失了!
但在民間,還有一些算命方式,是完全沒有理論基礎的,純粹是依靠術法。其中,湖南地區就有一種流傳較廣和相當日子的術法,叫做「照水碗」。民間法師們在神壇上準備一碗水,然後念咒掐訣,奌燃幾支香,在心裹默默念出要查的事,跟著將香灰洒在碗裹,根据香灰的形狀來判斷。據傳説,有的法師水碗不止靈驗,更且能夠看破生死!
舊時的鄉村尚未設有治安機構和警察,要是村內發生失竊或有人暗地幹壞事的普通案子,雖有猜疑卻不敢明斷,縱使無奈但又于心不甘,於是,當事人就講:‘’走,到xxx照水碗去!“ 據説,xxx就是那位會「照水碗」的高手,道法高深,非常靈驗,一些疑難案件皆可迎刃而解。
故此,「照水碗」亦是過去鄉下百姓自求‘破案’的一種法術,主持「照水碗」的人往往是頗有道法的師公。「照水碗」時,先要在主人家堂屋中間擺上一張大方桌,桌上放置一个盛滿清水的大碗,碗上橫架一把刀(或劍)。擺設妥當後,師公身穿皂衣,頭戴方帽,燒香禮拜,對著水碗,念咒施術,其意似在請神靈指點迷津,既不誣害好人,也不放過坏人。接著,師公點燃一張香包紙,並將灰燼撒進碗裏。一會兒,漂浮的紙灰慢慢變成一個人形,表明做壞事者已被映照在水碗中。這時,幹坏事的必須露面坦白,否則等師公抽下水碗上的刀或劍,不日將有災難臨頭。
顯然,「照水碗」其實也有著很大風險,因為一旦辨認出來,不僅會損害某人的名譽,主持者也担心惹禍上身。所以,圓滑世故的師公一般不直白其過程和結果,或者虛以委蛇,暗示一番,或者干脆叫一个未過黃口(10歲左右)的乖巧孩童進來辨認。小孩講碗里的人形像哪個,就認定哪個是嫌疑人。這樣,既能增加主人家對「照水碗」的可信度,又可盡量規避自己所面臨的風險。
「照水碗」查事方法看似兒戯,但根据一位師公引述,內中殊不簡單。他説,水碗法主要分「陽水碗」和「陰水碗」兩種,還有種特殊的‘’血碗‘’、‘’油碗‘’查事方法。這些水碗查事法大概是西南地區法教的一大特色,別的地方不多見。
先説「陽水碗」,陽傳水碗法大多數是用七粒米扔在水碗裹面來斷邪事兒的,也有配合三根燈草,還有看花樹的,也就是所謂的‘照水觀花’,大概看犯方,病人魂掉了沒有、嚴重不嚴重,這個以七粒米查事以旺蒼張家最高明,可惜其咒語晦澀難背,非同於常見的駢四儷六,五言七言的,而是或二或三或四的交叉的咒;另外宜賓市余家的水碗也是以七粒米斷,潾水陳家以十二粒米斷事亦有特色。
「隂水碗」,這門就比較神奇了,是需要陰師扶持的,但是查事的准碓性更高、查事的方面更多,可以查病痛、運勢、中邪等,而且還能處理,一般就是隔、退、送,民間大部份的仙婆都會這個。
血碗,這個比較殘忍,但是效果不錯,一般請神起水,把公鷄頭擰掉將血流在碗裹直接顯形,這法只在云南宜賓交界地方可見,不會外傳。另外聽說有位排教(註)的師公也擅長看這個,而且把血從排教祖師神像的頭上淋下流到碗裹看事的; 油碗比較類似這个,但是不殘忍好很多了!
(註)排教是中國廣義道教中民間法教的一個支派,最先活躍在湘西大山,社會底層平民伐木換米,把樹木紮成大排,漂放於江水之上,順江而下尋找交易。木排上可以種菜、住家、生小孩。由於環境影響,他們四處求師,学到很多法術,用此來保護自己,與自然鬥,與妖邪鬥、與惡人鬥,最終形成了自己教排。排教的始祖相傳是唐朝湘隂的法師陳四龍。
詭案回顧:「長城別墅」
女子遭殺害被割五官及性徵 、親人『劈棺追兇』、 頭七日疑寃鬼緾身 兇手自投警網
位於九龍旺角道58號的國際大廈,由昔日迄今都是賓館、公寓、時鐘酒店林立之地。
1974年8月15日上午11時30分,旺角警署接到報案電話,說十三樓的「長城別墅」發生命案。當年駐守該區的刑事偵緝科阿頭就是大家熟識的陳欣健先生,他帶領幾名警員抵達,進入「長城別墅」5號房查看,見床上有疑似遺體、被白色床單從頭覆蓋,僅露雙腳垂吊於床尾,揭開一看,其驚嚇程度,恐怕在場人士一生也難忘記。
那是一條全身赤裸女屍,左右眼簾與上下咀唇都被割去,鼻子和耳朵亦然,五官盡缺;而兩個乳頭及部份陰户也被切掉!
據陳欣健形容:「我入去見到張白色床單,有些污穢但不是血,不知是什麼,我揭開它,見到一個好瘦小的人型,好似小丑咁,因為,她的眉毛、鼻、胸口,全部也是一片片白色的,好像京劇丑角的面譜。但最恐怖是,屍體好似望住我笑,我看清楚,原來她的咀唇被人切了,所以露出副牙,好像口依起棚牙對住我。她的頭髮被剪得好凌亂,似足一個好恐怖的稻草人! 當時我也不明白為何有些白色一片片的,原來一個人死了一段時間躺著,心臟不再泵血,血流不到皮膚,就不會再有血流出來,一片片像白切肉咁,情景真喺非常恐怖!」
現場沒搏鬥過的痕跡,且被收拾得很乾淨,既未發現兇器,也沒找到任何可疑指紋,衣櫃內空空如也,警方什麼都無發現;而死者被割掉的身體部份,起初警方懷疑是被沖下了馬桶,於是召來一名水喉匠將水厠拆開檢查,但一無所獲,顯然是兇手殺人後仍能保持鎮定,小心翼翼地收拾清理,決不留痕,才淡淡然離去。
警方向「長城別墅」有關的員工問話,60歲女管房黃大妹說8月14日凌晨一時半左右,一男一女前來光顧,二人都是熟客,男的身穿紅衣,自稱姓梁,身材高大,外表粗獷,但說話有禮,笑容可恭;女的濃妝豔抹,雙手塗上紅色指甲油,煙不離手,似歡場女子。兩人交下16元房租,進房時仍面露笑容,他們一直在房內未有外出。直至早上7時,男子身穿原來衣服先行離去,但手中卻多挽著兩個膠袋,手抽內似裝有物品。剛步至別墅門口後又再折返,煞有介事地說遺下了錢包在房內,他再次進入5號房稍作逗留後才施施然離去,並吩咐管房於上午11點後方好喚醒房中女士。直到接近中午,管房前去拍門沒人應,用備用鎖匙去開啟,方知出了人命!
由於死者面目模糊,警方難以迅速找出死者身份,只能透過拼圖,將管房描繪的行兇者容貌畫出,全城緝拿。然而在那個年代,這種大海撈針的辦法效果是有限的。
8月17日,女子死去3日後仍無人認屍,孤伶伶地留在紅磡殮房。警方重組出死者素描繪像,希望能尋得死者的家屬進行調查。可是案發多天了,調查絲毫沒有線索,調查正膠著之際,就在8月20日凌晨,旺角警署接到神秘來電舉報:「去房間的冷氣機看看吧,那裏有12件你們想找的東西。。。」說完立即掛線。
獲知情報後,陳欣健立即帶著幾名伙計又到了「長城別墅」5號房間,果然在冷氣槽內發現有兩包雙重透明膠袋裝着的物品,袋口用繩紥緊。打開後發現一袋是兩個女人乳房,另袋是兩粒耳珠、一個鼻、兩塊咀唇及一邊陰唇,但死者所穿衣服及兇器仍然未有發現。
借着尋回的屍塊重組女死者的容貌,並於各大報刊刊登,希望能查出死者身份。果然登報第二天,一名姓淇的老婦到荃灣警署投報,說她的女兒己失蹤數天,在報章上看見警方發佈的拼圖,懷疑死者是她的女兒。警方於是帶她到殮房認屍,終憑死者手上的一只戒指及一執頭髮,確認死者便是劉富敏。
據警方了解,死者時年34歲,於1958年與一名姓董的海員結婚,之後生下兩個女兒,1970年跟丈夫離婚,兩女兒歸她撫養,與60歲母親同住。劉女一家四口月租四百元,生活比較苦困苦,但家人相處融洽。她在美容院理髮工作,外出時必定化濃妝,打扮新潮,但對鄰居則佯稱自己是穿珠工人,並習慣於午前外出,深夜後才歸家。其實劉女生前在正宗女子美髮廳任職"髮花"(即是提供按摩及性服務)。 8月14日晚上11時,她在公司接了電話外出,自此一去不返。
美髮廳的髮花一般不接上門的,除非是熟客,陳欣健判斷,犯罪嫌疑人應該就在劉女的熟客裏,於是依着死者遺物中那些恩客名片一一調查,最後鎖定了四名嫌疑人。
這四人當中有個叫梁兆平的人,地址是元州街一間廉租房。陳欣健帶隊搜查他的住所時,發現陳設十分簡陋,簡陋到令人覺得沒有地方可以收藏起甚麼,正想準備收隊之際,他突然感應到一股來自床下底的強烈不安感,呼吸猝然困難,他心覺有異,為何有如此情況呢?於是伏身查看下發現床下底有一破舊木箱,他命人打開,赫然箱內藏有兇器及女裝衣物!
兇器雖然找到,但兇手卻因警方公布了死者身份,令兇手可以及早逃走。
根據警方歸納案情,死者劉女於被殺前年多認識38歲的疑兇梁兆平,建築工人,綽號黑仔平,常往找劉女按摩及陪坐,二人關係親密,經常到長城別墅開房。梁亦對死者一片癡情,更常帶死者回家與兄長會面,且己論及婚嫁。不過由於劉女表示欠人債無法清還,故未能結婚。梁信以為真,花光萬元積蓄代清債項,可是最終死者失去蹤影。直至案發前才在另一髮廳尋獲劉女,並相約到長城別墅洽談婚事,豈料劉女暗示欲悔婚,並承認有新男友,梁因愛成恨,動了殺機。
8月22日,劉富敏在紅磡公眾殮房「永別亭」出殯了。出殯現場,除了十幾名劉富敏親友之外,還來了一批記者,雖然劉富敏身上被割掉的器官被找到,但是要作為證物沒法隨遺體一起下葬。故此在瞻仰儀容時,劉富敏仍是沒有五官的模樣:眼球突出,上下兩排牙齒外露,鼻子與耳朵成黑洞。。。家屬哭得天崩地塌,記者還在一旁咔咔拍照,就想搞個大新聞!
就在祭祀儀式快完時,劉富敏的弟弟拿著一把菜刀,衝到了棺材前,口中念念有詞,右腳猛地一頓,將菜刀劈在棺材上,刀尖向下,插入棺木。然後,他把棺材連同菜刀一起送上了靈車。。。。。。據行內法科師傅解釋,這個『劈棺追兇』,本是一種茅山道術,據悉利用此法,可以讓慘死冤魂化作厲鬼,追尋仇人,哪怕天涯海角!
………………
就在女死者頭七之日的晚上,一名女警在深水埗執行巡邏任務時,巡經基隆街131號的建築地盤一條後巷,女警突然發現一名男子,口鼻出血伏在地上,似乎是從高處跌下,受傷嚴重,口中一直不停喊著:「有鬼呀!有鬼呀!」褲襠間濕透一大片,像是嚇得撒尿。
女警最初以為是普通服食迷幻藥物或醉酒,將他送到廣華醫院冶理。車途中男子一直喃喃自語,神智不清地提及長城別墅案中死者的容貌,又問女警剛才可見到一名約30歲的紅衣尖面女子叫他站在高處,然後把他推了下來沒有?
男人頭部受傷很重,醫生判斷需要縫針,就把他推進了手術室。醫護人員想知道他是誰,就去檢查他的衣服,翻着翻着,只有現金數十元,並未找出其身份證明文件,但口袋裏突然掉出張照片。
女警拾起一看,上面竟然是劉富敏,照片背面,寫着兩個比較大的字-----金燕,正是劉富敏的藝名。另外,旁邊還寫了一行小字------己代為割肉!應是一種帶著含蓄的憤怒宣洩。
證據確實,梁兆平不能再抵賴了,唯有承認殺人割屍。
1975年4月5日,長城別墅凌遲案審結,以5比2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立,被判入獄十年。
法官當時的判辭解釋:「被告犯下之罪行相當可怕!據辯方一份精神病專家報告指出,女死者與被告在發生性行為時,女方突然奪取金錢,致觸怒被告,當時被告在酒精及藥物影響下,神智不清,因而未能抑制衝動之情緒,至兇案發生後2小時,被告始回復清醒,故考慮後,乃判其以最適當刑期十年監禁。」
梁坐囚車離開法院時,竟面露狡詐笑容。
………………
此後長城別墅雖然易名,改了一個比較清新怡人的名字:「怡園別墅」,奈何厄運依然,都分別發生了幾宗凶殘案件,有些兇手仍然在逃。大部份共通點有:1.發生於同一地方,其中一宗更同一房間。 2.發生同為八月,不但西曆相同,而且陰曆同屬六月。 3.有兩名死者同是中年婦人,死亡時間相同,死因都是被扼斃。 4.兩名遇害女子均與人闢房,翌日被發現死於房內。
純屬巧合,抑或寃魂要揾替身?令人迷惑。
六房客同一位置先後上吊 詭異凶宅屋主拒絕買家:怕他成為第七個
凶宅對於買房子和租屋的人來說,除非事前不知道,否則一定是避之則吉、唯恐不及。
台灣有一名房地產的仲介,多年來經手過不少凶宅,有些跟正常的房子一樣,但也有一些發生了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其中一間讓他印象最深刻,價格真的低到讓他不敢相信,經詢問屋主後,才得知該屋內曾有人上吊輕生,而且六個房客先後都在同一位置上吊,詭異巧合的確使人感到毛骨悚然!
大約多年前,這名房地產仲介經過同行的朋友、向他介紹一間位於臺中沙鹿、龍井一帶的公寓式的老舊房子,沒電梯、頂樓的。屋主以非常便宜的價格將房子出售,便宜到讓他感到並不單純,於是他便向屋主查詢房子曾發生什麼事情,屋主起初僅簡單透露曾有房客在屋內吊頸自殺,再深入追問,屋主才表示,在那名房客死後,有請一些法師來誦經超渡,以為沒事了就再租給別人。如果租客住了沒什麽事,那其實也無什麽影響,所以那時候壓低租金找了一個租客,前幾個月都很正常,不料半年之後,該房客卻遲遲沒有交租金,就連簡訊電話都無回應,只好到現埸去看看。可是到門口按了多次門鈴也沒人回應,用後備的鎖匙也不能夠打開門,他只好報警求助。當員警甫一打開門,尚未到客廳就一股臭味衝出來,往裏面看過去,那個房客己經上吊吊死在客廳的樑旁邊,屍体散發濃濃的屍臭,而且輕生位置跟前一個房客吊頸的地方一模一樣!
更邪門的是,在那之後,屋主索性連續便宜租給其他幾位房客,到最後一個房客的租金是一個月1000元,沒想到卻接二連三都發生意外,六個房客全部選擇在屋內上吊自殺,且吊頸的位置也相同。奇怪的情況,讓屋主一度被警方懷疑是殺害租客後,用上吊來掩蓋罪行,可是屋主喊寃,無奈地說「1、2個就算了,是連續六個租客啊!」
連續六個房客吊頸死亡,屋主就索性暫停出租,屋子丟空大概有二年多了。這個公寓本是一層兩戶的,對面鄰居有天碰上屋主説,看到有人進出他的房子,有次還站在陽台那邊,看到他還跟他奌頭呢!屋主心想不可能吧,可是, 樓下的住戶也說,上面常常傳來很用力踩地板、拖着椅子及摔東西的聲音。於是屋主拿鑰匙進屋察看時,卻發覺屋內地板上兩年多來積的灰塵厚得非常誇張,根本屋內空無一人,只有從入門開始到陽台,留下他自己的腳印,根本沒有任何人走動過的跡象。
踩地板、拖椅子。。。有點像是上吊的過程,拖椅子、站上去、椅子翻倒了、上吊的人在掙扎、亂踢,然後停止。。。屋主想著想著也心寒。
接連恐怖的事,讓樓下及附近鄰居陸續遷離。
雖然地產仲介也有找投資客來看房,但聽完都覺得太邪門了,認為根本是吊頸鬼在揾替身,不敢購買。後來,有位專門收購凶宅的投資客表示很有意思購入,但到簽臨時條件當天,當屋主拿住筆子正想簽名時,忽然反悔,表示不賣了,買家當然不大明白,最後倖倖然的走了。
事後,屋主向地產仲介解釋,當日他就在準備簽名之際,突然望到那個上吊位置,那名買家的屍體就正正吊在那裏,死狀極為恐怖,面色瘀得發紫,舌頭長長伸r出,口吐白沫,似是因缺氧死亡前的痛苦所致,而且瞳孔擴張,眼珠像快要掉下似的,垂下的屍身,在微微的擺動。。。
這個嚇人的景象,也只有屋主看到,所以他決定反悔了,表示不想讓對方成為上吊身亡的「第七個人」,所以直到現在,那間房子依然空在那裏,也